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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is的概念:
在js中,this的意思为“这个;当前”,是一个指针型变量,它动态指向当前函数的运行环境。
(相关资料图)
在不同的场景中调用同一个函数,this的指向也可能会发生变化,但是它永远指向其所在函数的真实调用者;如果没有调用者,就指向全局对象window。
一、全局环境下的this指向
congsole.log()
完整的写法是window.console.log(),window
可以省略,window调用了console.log()
方法,所以此时this指向window。
二、函数内的this
普通函数内的this分为两种情况,严格模式下和非严格模式下。1. 严格模式下:
直接test()调用函数,this指向undefined,window.test()
调用函数this指向window。因此,在严格模式下, 我们对代码的的调用必须严格的写出被调用的函数的对象,不可以有省略或者说简写。
2. 非严格模式下:
非严格模式下,通过test()和window.test()
调用函数对象,this都指向window。
三、对象中的this
1. 一层对象:
调用obj.skill()
方法,返回值为蒙犽,说明此时this指向obj。
2. 二层对象:
调用skill2()方法的顺序为,obj.obj2.skill2()
,返回值为鲁班,说明skill2()
方法中的this指向obj2。
总结:
函数的定义位置不影响其this指向,this指向只和调用函数的对象有关。
多层嵌套的对象,内部方法的this指向离被调用函数最近的对象。
四、箭头函数中的this
箭头函数的重要特征:箭头函数中没有this和arguments,是真的没有!
箭头函数没有自己的this指向,它会捕获自己定义所处的外层执行环境,并且继承这个this值,指向当前定义时所在的对象。箭头函数的this指向在被定义的时候就确定了,之后永远都不会改变。即使使用call()
、apply()
、bind()
等方法改变this指向也不可以。
例子1:
声明的是全局变量Obj,this指向箭头函数所在全局作用域的对象,即indow对象。例子2:
由于show函数是箭头函数,所以自身不能绑定this,因此找它的上一级作用域。如果父级作用域还是箭头函数,就再往上找,一层一层的直到直到this的指向。
window.show()
返回值是window,所以this此时指向window;
window.obj.show(),obj
是对象,非箭头函数,所以找到这里就停止了,this绑定到obj上。window调用obj,所以obj中的this也指向window。
五、构造函数中的this
由上图可以看出,构造函数中的this指向构造函数下创建的实例。
六、原型链中的this
七、改变this指向的方法
1. call()
call(a, b, c)
方法接收三个参数,第一个是this指向,第二个,三个是传递给函数的实参,可以是数字,字符串,数组等类型的数据类型都可以。示例:
//定义函数function fn(n1,n2){ console.log(this); console.log(n1,n2)}//调用call()方法fn.call();//=>this:window;let obj = {fn:fn};fn.call(obj); //=>this:obj;n1,n2:undefinedfn.call(1,2);//=>this: 1;n1=2,n2=undefined;fn.call(obj,1,2);//=>this: obj;n1=1,n2=2; //Call方法的几个特殊属性 //非严格模式下fn.call(undefined);//this=>windowfn.call(null);//this=>window //严格模式下"use strict"fn.call(undefined);//this=>undefinedfn.call(null);//this=>nul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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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apply()
apply(a, [b])
和call基本上一致,唯一区别在于传参方式,apply把需要传递给fn()
的参数放到一个数组(或者类数组)中传递进去,虽然写的是一个数组,但是也相当于给fn()
一个个的传递。
//call()的传参方式fn.call(obj, 1, 2);//apply()的传参方式fn.apply(obj, [1, 2]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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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例:
//apply方法的使用和call方法基本相同,唯一的区别是,apply方法传参要求是数组类型的,数组内可以任意形式的数据function fn (n1,n2){ console.log(this); console.log(n1,n2) console.log(arguments)}let obj = {fn:fn}; //调用apply()方法 fn.applay(abj,[1,2]);fn.applay(abj,1,2); //报错 fn.applay(abj,[11,"apply",{a:123}]); //注意第二个参数必须是数组,否则会报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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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bind()
bind(a, b, c)
:语法和call一模一样,区别在于立即执行还是等待执行,bind不兼容IE6~8
bind与call的唯一区别就是call直接改变函数test的指向,而bind是生成了一个新函数test2()
,该函数改变了指向。
//call()方法:改变fn中的this,并且把fn立即执行fn.call(obj, 1, 2); //bind()方法:改变fn中的this,fn并不执行fn.bind(obj, 1, 2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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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例:
//bind和call方法调用形式类似,但是原理完全不同fn.call(obj,10,20);//=>fn先执行,将fn内的this指向obj,并且把参数10,20传递给fnfn.bind(obj,10,20)//bind是先将fn中的this指向obj,并且将参数10,20预先传递给fn,但是此时的fn并没有被执行,只有fn执行时this指向和传递参数才有作用fn.bind(obj,10,20);//=>不会有任何输出fn.bind(obj,10,20)();//=>调用后才会有输出//=>需求:点击box这个盒子的时候,需要执行fn,并且让fn中的this指向objoBox.onclick=fn; //=>点击的时候执行了fn,但此时fn中的this是oBoxoBox.onclick=fn.call(opp); //=>绑定事件的时候就已经把fn立即执行了(call本身就是立即执行函数),然后把fn执行的返回值绑定给事件oBox.onclick=fn.bind(opp);//=>fn.bind(opp):fn调取Function.prototype上的bind方法,执行这个/* * function(){ * fn.call(opp); * } */oBox.onclick=function(){ //=>this:oBox fn.call(opp);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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